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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点)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致初高中毕业生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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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致初中毕业生的一封信

 

亲爱的同学:

你好!

刚收到这封信,你也许会有些疑惑,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是谁?为什么要写信给我?

实际上,从你上幼儿园起,我们就已经伴随在你左右,温暖注视你,默默关心你。只要发现你在求学路上遇到经济困难,我们便和学校立即伸出援手,帮助你解决实际困难。资助幼儿保教费、提供免费教科书、发放寄宿生生活补助等都是我们的工作内容。我们是学生资助工作者,我们的使命就是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完成学业。

读到这,你就会发现,我们其实是你“最熟悉的陌生人”,是否感觉有些相见恨晚?没关系,在未来的求学路上,我们还会一直陪伴着你。

顺利完成了九年义务教育,想必你早已开始憧憬激情神秘的高中阶段生活。懂事的你,也许会为父母担忧:自己升学会不会给家里增加学费负担?如果有问题,能找谁帮忙?收到这封信后,你就不必为这些问题担忧了:党和政府决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你尽管茁壮成长,我们为你保驾护航!

如果你想就读普通高中的话,国家会提供两项资助:一项是免学杂费,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和残疾学生都可享受;另一项是国家助学金,每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年平均资助标准为2000元。

如果你想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话,资助政策就更优厚啦:一是免学费,国家已经免除了农村(含县镇)所有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学费;二是享受国家助学金,如果你就读涉农专业,或是家庭经济困难,每生每年平均资助标准为2000元。

如果你有什么疑问,可以向北京市朝阳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人:姜老师 李老师  联系电话:85812913)或你的高中班主任咨询,还可以登陆北京市学生资助事务管理中心的网站(http://xszzzx.bjedu.gov.cn/)查询各项资助政策,也可以搜索中国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查询你关注的信息。

同时,我们还想善意地提醒你,新生入学期间,以发放各类奖学金、助学金为名义的电信诈骗较为猖獗,请你一定擦亮眼睛,千万不要被蒙骗,随便告诉别人你的身份证号、电话号和银行卡号,更不要做先给任何人任何单位汇手续费然后等待返回更多钱的事。“天上不会掉馅饼”,千万不要上了骗子的当!拿不准的,要多向班主任请教,多与家长商量!

希望你读完这封信后,别随手扔了,而是把信拿回家去,给你的父母和亲友看看,或大声念给他们听听,让他们也了解一下国家资助政策,好对你未来的学习和生活放心。如果你有办法让更多的人知道这些,我们会衷心感谢你。

最后,祝聪明伶俐的你学业有成、快乐成长!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516

 

 

 

 

 

 

 

 

 

 

 

 

 

 

 

 

 

 

 

 

附件3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致高中毕业生的一封信

 

亲爱的同学:

你好!

见字如面,纸短情长。信的内容不多但会给你带来一些重要的讯息。希望你能抽出5分钟时间读一读,并将信的内容转发给你的父母和亲友。

十二年苦读磨一剑,春华秋实。仗剑走天涯的少年豪气,可能让你对即将来临的高考无所畏惧,但早已懂事的你,也许会担心上大学会给父母增添支付学费的负担。这封信想给懂事的你再划一划“重点”,理一理“解题思路”。

当前,国家已建立起完善的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形成了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补偿贷款代偿以及校内各种奖助补等在内的十多项资助制度,决不会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具体“解题思路”概括起来就是一句话:入学前、入学时、入学后“三不愁”。

入学前不用愁,贷款办在家门口。拿到大学录取通知书后,你可以向当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解决大学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在校期间的助学贷款利息都由国家负担。此外,中西部地区省份(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还可以申请新生入学资助,解决路费和入校后的短期生活费问题。

入学时不用愁,“绿色通道”解烦忧。当你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时,你会看到随录取通知书寄送的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和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你若需要帮助,可以根据要求如实填写调查表,到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村(居)委会、原就读高中任何一单位核实盖章。如果你没来得及办理助学贷款,或没筹够上学费用,报到时可凭此表通过学校的“绿色通道”直接报到入学,缓交学费和住宿费。

入学后不用愁,各类奖助全都有。在你入学后,学校资助部门将开展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并依此确定资助措施。如,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解决临时性困难,以临时困难补助等为主;如果你想提高综合能力,并贴补生活支出,可以申请勤工助学。如果你学业优异、表现突出,还可以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校内设立的各类奖学金。

如果你有什么疑问,可以向北京市朝阳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人:姜老师 李老师  联系电话:85812913)或你的班主任咨询,还可以登陆北京市学生资助事务管理中心的网站(http://xszzzx.bjedu.gov.cn/)查询各项资助政策,也可以搜索中国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查询你关注的信息。

时针分针竞相追逐,见证着你对未来的执着!试卷上的问题需要你认真回答,冷静应对。试卷外的问题,我们已帮你理出“解题思路”,请你放下所有担忧,轻装上阵,尽管发挥才华,我们为你保驾护航!我们还想善意地提醒你:新生入学期间,电信诈骗猖獗,不良校园贷、套路贷陷阱也不少,请你一定要明白“天上不会掉馅饼”,切实提高防范意识,不要轻易泄露个人信息,不要上骗子的当。有困难,找教育部门、找资助中心、找学校;拿不准,问老师、问同学、问家长。

苔花如米小,也学牡丹开。希望你无惧风雨,勇于奋斗,沐浴新时代的阳光,开启人生出彩的新征程!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516

 




北京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点)

政策介绍

性质
  北京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北京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北京籍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共同借款人户籍所在地的区县办理的、由共同借款人的信用作担保并共同承担连带还款义务的助学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申请贷款,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条件
  在试行期间,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共同借款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学生之外的共同借款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借款学生指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京外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在读本专科学生、研究生、第二学士学生。
4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对象
  在试行期间,贷款对象限于考入京外普通高校、在同一学年度未获得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并享受城乡低保待遇或生活困难补助待遇或低收入家庭补助待遇的北京生源。

办理时间及地点
  原则上每年
7月至8月,在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区县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1借款学生:身份证、家庭户口本、录取通知书(新生)或学生证(在校生)
2学生之外的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和家庭户口本
2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提供北京市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北京市城市居民生活困难补助金领取证或北京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等
3借款学生本人在北京银行开立的银行卡或存折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借款申请表原件两份(在区县资助中心领取或在市资助中心网站下载)
5《委托非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协议书》一份(学生之外的共同借款人为非法定监护人的需提供)

办理流程
  在区县资助中心提交申请材料---区县资助中心初审---银行复审---银行通知审查结果---签订借款合同并领取合同回执---返回合同回执至区县资助中心---银行放款至就读高校账户


附件3

北京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北京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校学生发放的,由共同借款人(学生和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信用作担保并共同承担连带还款义务的助学贷款。

在试行期间,贷款对象限于考到京外普通高校、在同一学年度未获得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并享受城乡低保待遇、生活困难补助待遇或低收入家庭补助待遇的北京生源。

一、贷款申请

(一)申请地点

共同借款人户籍所在地的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共同借款人户籍不在同一区县的,到学生以外的其他共同借款人户籍所在地的区县办理。

(二)申请时间

原则上每年7月至8

(三)申请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1借款学生:身份证、家庭户口本、录取通知书(新生)或学生证(在校生)

2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身份证和家庭户口本

2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提供北京市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北京市城市居民生活困难助金领取证或北京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

3借款学生本人在北京银行开立的银行卡或存折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借款申请表》原件两份

5《委托非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协议书》一份(学生之外的共同借款人为非法定监护人的需提供)

注意事项:

1学生和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

2共同借款人为2人,均无不良行为记录;

3共同借款人需同时到场,共同提交申请材料;

4借款申请表可从区县资助中心领取或在市资助中心网站(http://xszzzx.bjedu.gov.cn)下载,按要求填写完整;

5申请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须齐全、真实、有效;

6复印件用A4纸,身份证和银行卡的正反两面应复印在同一张纸的同一面上(银行卡复印前应在持卡人签名处写上学生姓名);存折应复印户名和账号所在页的信息;户口本应同时复印户主、共同借款人所在页的信息;学生证应复印学生个人信息所在页信息。

二、签订借款合同并领取合同回执

具体事项由北京银行各支行通知

注意事项:若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贷款审批时间原则上15个工作日。请申请人尽早办理贷款申请手续,以免耽误入学。

三、返还合同回执

学生入学报到后,应及时将合同回执交就读高校学生资助部门填写并盖章,尽快返回区县资助中心。

注意事项:合同回执应及时返回,否则直接影响贷款发放。

四、贷款发放

每年10月上旬,银行将贷款资金划入学生就读高校提供的资金账户。同时,区县资助中心负责通知共同借款人已经放贷及放贷金额。

五、其他事项

(一)办理继续使用贷款手续。贷款一次申请,分年审核发放。若需要继续使用贷款,每年贷款办理期间,共同借款人之一应向区县资助中心和银行申请,并按要求将合同回执返至区县资助中心。

(二)办理合同变更手续。若需调整合同内容,包括变更银行卡或存折账号以及调整贷款或还款计划,共同借款人应持身份证共同到银行和区县资助中心办理。

(三)共同借款人的个人情况,包括学生在校情况、联系方式、经济状况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主动、如实向区县资助中心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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